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区。
工程规模:拟新建1个10万吨级卸船泊位,泊位长度310m,码头面宽度32.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19.1m,回旋水域直径578m。拟新建2个5千吨级散货装船泊位,泊位长度272m,码头面宽度为17.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6.0m,回旋水域直径180m。
工程内容:相关海域疏浚、桩基、上部结构、廊道及轨道、系船柱、橡胶护舷、护栏、止水带、导助航设施等附属构件;另有部分堆场建设项目,包括在已建成的5#、6#堆场之间新建5#堆取料机轨道梁,在6#堆场东南侧新建一条排水偏沟,6#煤堆场铺面(部分)、南侧防风抑尘网周边铺面等。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2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3.2.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3.2.2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3 其他要求:
3.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8月6日19时至 ****1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子平台(又称交建云商)(网址:https:****。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1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19时至****19时止。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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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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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一切险 | 1.****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