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跨界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规计许可〔2024〕5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投资计划由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24〕938号文件下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为中央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水利厅防御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黑龙江省跨界河流水文站网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20处水文站、改建25处水位站、改建4处巡测基地、改建1处地市水质实验室。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
第四标段:改建基本水文站8处、基本水位站11处基础设施及大兴安岭水文巡测基地1处。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大兴安岭地区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共366日历天(本计划工期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用,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黑龙江省跨界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第四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控制价:****.00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需具有岗位证;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进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中标人在中标后,经查询在此期间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水利厅防御处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810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