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喀左县第四小学新建东校区工程造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喀左县第四小学新建东校区工程造价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元
最高限价:89,000.00元
采购需求:喀左县第四小学新建东校区工程造价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所需资料齐全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 月 09 日至 2024年08月 16 日,每天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朝阳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0/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 月 21 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朝阳市****)
六、开启
时间:2024年 08月 21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朝阳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喀左县利州****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1359184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朝阳市****
联系方式: 杨宗璇、****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0155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宗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