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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河北保定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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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时间:**** 10:34:00


项目名称:保定市****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 12:00:00


截标/开标时间:**** 15:00: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公告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韩村安置区市****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
2.3 采购内容:包括保定市****
2.4 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应答人须保证相关施工工期满足采购人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不得影响后期施工,具体以合同为主。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市政供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或含有供水工程管道铺设等项目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相关验收证明等均可作为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4 项目经理资格:为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内有1项管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合同、履约合同时的计量、验收等签字、项目经理任命书等均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5 技术负责人资格:为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信息来源:https://ec.ceec.net.cn/HomeInfo/ProjectDetail.aspx?&bigtype=QwBHAEcARwA=&threadID=0744f389-6f91-4ab2-b0af-2f5f6e6410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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