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阿拉善盟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1起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点击登录查看巴彦浩特校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马某某应回避未回避。
(一)基本案情
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马某某****变更注册至陕西某公司,****延续注册。陕西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马某某应回避未回避。
(二)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等。
(三)处理结果
盟****点击登录查看巴彦浩特校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进行重新评审。****,点击登录查看巴彦浩特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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