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标项1:广西壮族自治区**** | 标项1:广西壮族自治区**** |
2 | 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标项2:广西壮族自治区**** | 标项2:广西壮族自治区**** |
3 | 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标项3:广西壮族自治区**** | 标项3:广西壮族自治区**** |
4 | 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 技术要求部分 | ▲五、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或响应时间: 合同签订后1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过程造价咨询方案以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配合资料。 咨询单位在接到单项任务《委托清单》(详见附件2)后3个工作日内,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工作计划,报送给采购人。单项委托任务计划时间超过7天及以上的,咨询单位需每周向采购人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参见附件4,如有不同要求,则以附件2时间要求为准。(采购人需保证相应资料完整性) 咨询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采购人需要了解咨询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时,在正常作业时间,咨询单位主要责任人必须在8小时内当面答复或书面回复采购人的询问或作出解释。 | ▲五、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或响应时间: 合同签订后1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名单和过程造价咨询方案以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配合资料。 咨询单位在接到单项任务《委托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工作计划,报送给采购人。单项委托任务计划时间超过7天及以上的,咨询单位需每周向采购人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委托清单》上时间要求为准。(采购人需保证相应资料完整性) 咨询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采购人需要了解咨询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时,在正常作业时间,咨询单位主要责任人必须在8小时内当面答复或书面回复采购人的询问或作出解释。 |
5 | 已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
6 | 已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五、开启 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 五、开启 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重新生成《广西壮族自治区****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