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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施桥镇永顺村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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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其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81万元

5、最高限价:22.81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扬州市****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4年5月-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三)条: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费:300元

户名:扬州市****

开户银行:扬州农商行施桥支行

账号:********

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公司1922室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920开标室(扬州****

五、开启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920开标室(扬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放至投标袋中)。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扬州市****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

联系方式:****-8010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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