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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营销中心-广东网点-钢套筒采购方案-2024.08.12

广东深圳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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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营销中心-广东网点-钢套筒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20:39:00
公告
公告标题:华南营销中心-广东网点-钢套筒采购方案-****
公告内容:
一、公开询比价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深圳都市****

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钢套筒总计数量183000个,共1个包件。

2.公开询比价内容

2.1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注: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公开询比价单位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报价单位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报价单位应予理解并接受。

3.公开询比价方式:线上公开询比价

4.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4.1报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单位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单位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

5.供应商注册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进行报价。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点击登录查看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公开询比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公开询比价采取:线上开标。

6.2 询价时间:

公告时间:****下午16时至****下午16时,报价时间:****下午16时至****下午16时。

6.3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公开询比价单位不予受理。

7.评标

7.1评标小组:由中心网点业务人员、网点负责人、集采中心等部门相关专家组成。

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报价单位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报价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公开询比价公正评审的;

7.3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8.联系方式

公开询比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报价单位须知

1.公开询比价报价

1.1报价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和市场因素,进行合理报价,若报价不符合公开询比价文件要求,公开询比价报价视为废标。

1.2公开询比价报价需充分考虑油料价格波动、道路运输治超、运输过程中道路变化情况等一切可能造成运输成本变化的风险。

1.3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和组织适应各种环境下的运输车型,并根据需求,无条件安排组织适应实际通行能力的运输车辆。

1.4报价单位公开询比价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开询比价方提高费用标准。

1.5报价单位所供应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

1.6报价单位需将报价单原件及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文件名称:公开询比价文件编号报价单-报价单位公司简称。

2.公开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90天

3.公开询比价报价单价参照如下(报价信息价不作为结算依据)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

综合单价=基准价+运输单价,其中:

(1)报价基准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2)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3)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4)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4.结算及支付方式

4.1结算方式

物资结算实行固定单价,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结算周期。结算单价指将物资运至公开询比价单位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结算数量:钢套筒以计数点验为准。

(1) 结算单价=基准价+运输费用,基准价为固定单价,即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系数等均计入合同单价,除双方一致同意调整外,不含税单价不因任何原因予以调整。运输费用: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2)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3)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4.2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1日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买卖双方根据供当期货量办理月度结算,结算对账后乙方依据结算确认单在结算对账当月,且最迟不可超过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30日内支付所欠乙方当期款项的100%,第一次结算后扣留中标金额3%(最多不超30万)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60日内无息支付(因发票延后导致财务当期无法挂账的除外)。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质保期按材料要求执行。

买方以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贴息凭证,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5.公开询比价报价的评审

5.1如果报价单与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价存在不符的,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价为准。

6.中标人的确定: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公开询比价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合同签订: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根据公开询比价文件和中标人的公开询比价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公开询比价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公开询比价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公开询比价报价单:附件1


附件1:

公开询比价报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限制生产厂家

数量(个数)

基准价(1)

调节价(2)

运输单价(3)

含税单价(元/吨)4=1+2+3

不含税单价(元/吨)

不含税总金额(元)

含税总金额(元)

计量方式

交货地点

备注

1

直螺纹套筒

Φ22mm

/

/

10000

0.5

计数

深圳市****

2

直螺纹套筒

Φ25mm

/

/

65000

1.5

3

直螺纹套筒

Φ28mm

/

/

30000

2.5

4

直螺纹套筒

Φ32mm

/

/

38000

3.5

5

直螺纹套筒

Φ36mm

/

/

40000

5.5

合计

183000

合计报价含税金额(大写)

零元整

说明:以上物资计量方式为计数。

注:1)以上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直螺纹套筒 22mm
10000.****
2
直螺纹套筒 25mm
65000.****
3
直螺纹套筒 28mm
30000.****
4
直螺纹套筒 32mm
38000.****
5
直螺纹套筒 36mm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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