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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人民政府平安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外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辽宁盘锦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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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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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安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外窗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大洼县 公告时间 **** 15: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未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预算金额 ¥29.9947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盘锦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术红****

项目概况

平安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外窗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安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外窗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947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947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平安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外窗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

方式:方式:现场购买。申请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留存),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为准。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未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

(三)其他

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

联系方式:田术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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