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村西(原承租方清苑区盛航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部)
地块对外承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保定市****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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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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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菲菲 ****
实施地点:清苑区****
采购内容:对保定市****
1、出租地块情况
保定市****村西(原承租方清苑区盛航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部)地块,土地面积834.47㎡,地上有附着物,现为清苑区盛航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部,已就固定不可搬动资产进行市场价评估,含8项,分别为门卫室(砖混16.55㎡)、库房1(砖混69.45㎡)、库房2(砖混92.34㎡)、厕所(砖20.87㎡)、石棉瓦棚(钢架109.49㎡)、车间(砖混+钢架石棉瓦顶141.91㎡)、水泥地面(水泥383.87㎡)、围墙(砖121.35㎡),评估金额为253126.00元。
承租单位确定中标租赁该地块,应根据评估金额支付原使用单位地上附着物赔偿金。
2、起步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起步租金:50160.00元。明细如下:土地租金0.25元/m2/月,土地租金(含税取整)2508.00元/年,二十年共计:50160.00元。
(2)为确保供应商承包实力和诚意,报名时须将起步租金、赔偿金(共计303286.00元)转账至指定账号,否则无法报名。
(3)开标当天未成交供应商缴纳的起步租金、赔偿金原账户退回。成交供应商缴纳的赔偿金支付到原使用单位指定账户;起步租金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向采购人补足余额。
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0年止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如供应商为企业,则企业法人或股东之一须为东石桥村村民;如供应商为自然人,须为东石桥村村民,否则不接受承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报名及开标时携带下列原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8 月 16 日—2024年 8 月 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报名前电话咨询具体地址)。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1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4年 8 月 21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