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派出所“智慧警务”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二条变更
更正内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③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为暂定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期限以投标响应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核算为准;
④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澄城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澄城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