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局属有关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玉溪市江川区2017年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泉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未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于****,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江建行罚字〔2024〕第01号)。依据《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事故涉事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决定:
1.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记分标准》(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第五项“检查不全面、不及时,扣5分”;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第五项“未针对识别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或相应措施,扣10分”;设备和设施管理方面第三项“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扣5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第一、二、四项“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0分;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无拨付、使用记录的,扣10分;对多发或者重大隐患未排查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扣10分”,累计量化记分考核为50分。
2.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某鸿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记分标准》(附件2)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第四项“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的,扣5分;事故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扣5分;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扣3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扣2分;‘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扣5分”,累计量化记分考核为25分。
3.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姚某巍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记分标准》(附件2)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第四项“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的,扣5分;事故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扣5分;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扣3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扣2分;‘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扣5分”,累计量化记分考核为25分。
4.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周某、陈某良、谭某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记分标准》(附件2)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五项“施工项目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施工作业期间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监督的,扣5分”,量化记分考核为5分。
5.对云南省玉溪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郭某《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量化记分标准》(附件4)总监理工程师第七项“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按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情况严重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的,扣10分”,量化记分考核为10分。
6.记分周期: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管人员及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实行量化记分,记分周期自处罚决定书生效日起至****止。
请受到处理单位和个人,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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