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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绿色循环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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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18号)要求,依据《海安市****

一、申报环节和主体

(一)申报环节。新建的沼液粪污池(含提升泵及所需管网),建成后,池顶保持50cm以上耕作层。

(二)申报主体。我市****

二、申报要求

(三)申报条件。

1.资金配比。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排定次序,根据项目资金总额确定项目个数和补贴标准,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所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原则上项目资金不低于1:1,对承担项目的村集体不做要求。

2.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上级财政资金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开具正规发票,且发票抬头为“**家庭农场”或“**合作社”或“**公司”;②签有规范的建设合同;③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主体账户(非个人)的银行转账凭证。④项目完工后需提供财务审计、工程审计报告,并做好完整的本年度财务账册。

(四)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各申报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建设地点定位及平面图;

2.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填写海安市****

4.提供项目拟申报建设主体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征信证明;

5.农田流转或租赁协议书;

6.与沼液提供方签订的“沼液沼渣”利用协议书;

7.项目建设期限为12月份前;

8.项目建设沼液粪污池单池容积不小于300立方米;

9.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比如参加培训、绿色创建、农场或农场主获得的荣誉、农场的三簿记录、2023年随手记(记账条数60条以上)、参加各项调研问卷等。

上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联系人:张曼,电话:****。

附件:1.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海安市财政支农竞争类项目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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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绿色循环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海农〔2024〕15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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