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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留佳镇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公告

四川自贡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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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

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地点及联系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荣县****

项目地点:荣县****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荣县留佳初级中学校

(本项目由两校实行联合采购,由荣县留佳初级中学校负责具体采购事宜,采购合同由两校分别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履约,具体情况详见本项目联合采购协议。)

统一信用代码:****34265A

地 址:荣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案制订依据

目前我校现有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更好地开展好新一轮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工作,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本单位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要求,制定了本校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采购的方案。

2.目标任务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工作,为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提供更安全卫生,有营养的校园餐等服务。

3.供餐基本情况

两校共3个食堂。

1.留佳中学食堂,2024-2025学年度就餐人数约210人。

早餐标准:4元,早餐种类:各类杂粮稀饭、火腿肠蛋炒饭、鸡蛋、鲜肉包子、馒头、花卷、猪肉杂酱面,食谱安排得当,原则上一周内不重复。

午餐标准:10元,两荤两素。

晚餐标准:10元,两荤两素。

2.留佳小学食堂,2024-2025学年度就餐人数约350人。

午餐标准:一二年级8元、三四年级8.5元、五六年级9元,两荤一素一汤。

3.附属幼儿园食堂,就餐人数约170人。

餐费标准:一餐一点每生每期1300元,具体标准为午餐每生8元,加餐(含小零食)每生5元,满足幼儿健康基本需求。

三、项目所属分类、使用年限和预算金额、采购方式:

1.本项目所属分类:服务

2.本项目使用年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轮合同自****至****止),服务期内合同期满,应根据师生满意度测评(每学期两次的满意度测评,满意率须达到90%以上)和服务质量等情况,由膳食委员会和学校集体决策是否续签。(附件:本项目综合考核表)

(特别约定:如果期满后采购人未完成新一轮采购活动的,履约至新一轮供应商正式履约前一日止)。

3.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预算:

包一:采购预算约108万元,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

本包最高限额:约108万元,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

注:分包具体支付金额按采购结果和实际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考核情况综合考量后据实结算(详见分包要求)。

4.本项目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

四、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采购品目适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满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或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否。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微企业基本不具备生产条件,如果预留份额可能造成采购目标无法实现。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本采购品目不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目前不执行价格折扣政策。),执行以下价格折扣政策(自财采【2023】13号):(本项目不适用)

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③.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采购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合格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购包分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分包采购的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允许已中标本项目包二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其他资格要求:

包一: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经备案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3.供应商邀请方式

通过以下2种方式,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总共不少于3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①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http://61.157.185.14/)首页“交易信息/其他”版块发布公告的方式;

②通过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rongzhou.gov.cn/web/rx/gzgg)“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的方式。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

3.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相互混装。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过程控制、监理、检测、预算编制、结算审核或财政预算评审、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必须回避。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未主动回避,被举报或发现情况属实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本项目属于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请投标供应商认真核对其是否属于需回避的情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①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http://61.157.185.14/)首页“交易信息/其他”版块中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②登录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rongzhou.gov.cn/web/rx/gzgg)“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潜在供应商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积极响应,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报名时间、地址和方式

1.报名时间:****9时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递交供应商法人及项目联系人身份证明材料。

2.报名地址:荣县留佳初级中学校,现场报名递交《供应商报名信息反馈登记表》、供应商法人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等纸质资料,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报名资料电子扫描版传邮箱:****@qq.com,联系电话:****

九、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制作完成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U盘一份),签字盖章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点击登录查看)递交。逾期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接收。本采购项目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起止时间:****9时00分(北京时间)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方式和地点:

方式: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现场面对面磋商。

地点:荣县****“点击登录查看(荣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荣县留佳初级中学校

地 址:荣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荣县****

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信息反馈登记表

(本表一式一份,请供应商如实完整填写表中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

采购项目编号及包号

****(包一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时

供应商详细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固定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 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荣县留佳初级中学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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