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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医疗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软件智能化设施采购硬件部分)补遗公告

云南玉溪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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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医疗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软件智能化设施采购硬件部分)补遗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医疗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软件智能化设施采购硬件部分)

首次招标公告日期:****

二、补遗信息

补遗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

补遗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一)、招标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第15项“电子白板(含激光笔)”的参考尺寸为≥75英寸。

(2)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一)、招标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第17项“高拍仪”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删除“12、★为能达到更好的图像效果,设备需标配Viskey数字化管理系统,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第2.2.2(1)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中的“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评审(满分42分)”的评分标准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和技术支持资料,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满分42分。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共计22分,扣完为止。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共计20分,扣完为止。注:①每一条技术参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应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评委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②证明材料可以为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等。证明材料应当字迹清晰可见,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09时00分(北京时间)

补遗日期:****

注: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遗公告所列述的修改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补遗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

联 系 人:赵师

电 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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