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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二期)

湖南郴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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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二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汝城县民政局的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二期)

2、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GP-CX2024-045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二期)

具体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项

****.00

****.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供应商资格声明 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见附件1和附件2);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 供应商资格声明 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见附件1和附件2)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 供应商资格声明 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见附件1和附件2)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 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标准,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在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相应的证书等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2024年8月 19 日起至2024年8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2:30 至 5:30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上午10: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

3、开标时间:****上午10时30分。

4、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郭维刚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民政局

(2)地 址:汝城县人民政府政协三楼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郴州市****

(3)联系人:郭维刚

(4)电 话:**** ****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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