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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本级]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405FJ-037002001)

湖北襄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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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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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 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2.6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现修改为:“2.6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2履约担保 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现修改为:“8.2履约担保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现修改为:“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合同总价的10%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现修改为:“4.2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合同总价的10% 。”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以此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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