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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河南信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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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信自然资网挂告字[2024]11号


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规划条件以《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备注:

1、该宗地每次增价幅度为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
2、该宗地为净地出让。
3、①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236万元/亩。

②亩均税收: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15万元。

③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7%,且建筑面积占比≤15%。

④其他控制性指标:投资项目生产环节应符合行业准入、节能降耗、环节保护、水土保持及其它工业项目强制性指标要求。

4、履约监管违约责任
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履约监管违约责任。根据“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要求,由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共同验收,达不到达产指标要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项目出让成交后2年建设竣工,3年内达产。未达到以上约定标准的,给予最长两年整改期,期间不享受优惠政策。
(2)整改后通过验收的,原确定的优惠政策减半执行。
(3)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
(4)拒不整改的,除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外,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和税务政策,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5)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求项目方在限定期限内采取租赁、转让、重组,或向市****
在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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