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清障施救驻点标准化建设询比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
采购补遗书(第 1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清障施救驻点标准化建设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澄清标题: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清障施救驻点标准化建设询比采购项目澄清
澄清类型:文本澄清
澄清内容:询比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中第三条第3点潜在供应商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16:00,采购人将于**** 16: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此时间节点与采购公告上发布的时间节点不一致。现特此澄清此时间节点以采购公告上发布的时间节点为准。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 16 点前通过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