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信息变更为:1、申请人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建筑工程类EPC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项目个人业绩,中标金额应不低于50000万元。3、专职技术人员3人。4、项目负责人应有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5、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注: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截图。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格式自拟)。
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更新为:**** 23:59。
三、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