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一项目一承诺”
采购单位承诺书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最新规定,实行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或者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价格扣除政策。
2、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3、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按最新规定执行。
4、本项目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5、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当天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当天进行合同签订。
6、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合同备案。
7、本项目如果属于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报告或验收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或备案。
8、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在具体业务办理时,要使用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以满足业务需求。
9、采购单位2023年预留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占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比例不少于90%。
10、本项目履约验收流程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11、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采购单位盖章即表示对上述内容进行了书面承诺,将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了上述承诺,影响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表现,本项目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将愿意接受相关规定处理,政府采购股将提请区营商办按规定进行约谈提醒,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
(采购单位加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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