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启用交通运输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的公告》(内交安监函〔2024〕1308号)相关要求,现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号注册
施工单位已在原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可以使用原信息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在交通运输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及时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未在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需在考核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及时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上传材料不符合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将予以注销。
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一)考试安排。我区交通运输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每年举行2-3次,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在管理系统中发布考试公告。2024年安全生产考试预计在9月、11月进行。
(二)相关要求。考试采取计算机线上闭卷答题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时间内可循环考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安全生产考核及证书核发
施工单位通过考核管理系统向施工单位注册地考核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且不存在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考核部门准予许可,颁发相应的考核证书。交通运输部暂未发布新版考核合格证书,我区暂时核发原考核合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
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安管人员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每年度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继续教育;提交延续申请时,继续教育应不少于36学时;持多证的安管人员应分别参加相应领域和岗位的继续教育。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通过考核管理系统另行通知。
五、证书状态变更
施工单位办理受聘单位变更、信息变更、证书换发、证书延续、注销等事项在考核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的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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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doc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3:点击登录查看安委办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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