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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新区污水主管分流项目设计、勘察及测绘(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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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新区污水主管分流项目设计、勘察及测绘(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高新区污水主管分流项目设计、勘察及测绘(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2024 年 9 月 6 日 9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进场项目编号:GX-ZC-****-02

一标段:GX-ZC-****-02-01 二标段:GX-ZC-****-02-02

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污水主管分流项目设计、勘察及测绘(二次)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2024年高新区污水主管分流项目设计 二标段:2024年高新区污水主管分流项目勘察及测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标段:53万元 二标段:7万元

采购需求:2024年高新区污水主管分流项目的设计、勘察及测绘

合同履行期限:

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

勘察及测绘: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窗口综合服务电话:****;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9月6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 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财政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

2.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片兆慧,联系方式:****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安高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中天城市广场12楼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片兆慧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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