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呼和浩特检修基地
零小设施及生产房屋维修改造
竞争性谈判结果变更公告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呼和浩特检修基地零小设施及生产房屋维修改造竞争性谈判(编号:****)结果公告已经结束,原拟定成交候选人内蒙古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权利,经我段本项目的业务采购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原中标公告变更如下:
第一标段中选商家变更为:呼和浩特铁路建筑工程处
第二标段中选商家变更为:呼和浩特铁路建筑工程处
本公示自****至8月29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业务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邮寄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业务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 。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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