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城一中宿马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中的
9、人员配置标准:
(1)人员配备:
4 | 秩序维护部9人 | 秩序班长 | 1 | 校园内公共秩序维护及秩序部人员管理 | 长白班;每月休息2天; 白班1人;07:00--19:00 夜班1人:19:00---7:00 |
5 | 秩序员(南门) | 6 | 南门立岗、值班及校园内公共秩序维护 | 白班3人夜班3人 白班:07:00--19:00 夜班:19:00--07:00 | |
6 | 秩序员(北门) | 2 | 北门立岗、值班及校园内公共秩序维护 | 白班1人夜班1人, 白班:07:00--19:00 夜班:19:00--07:00 |
原合计42人。
现更正为:(1)人员配备: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工作时间 |
4 | 秩序维护部8人 | 秩序员(南门) | 6 | 南门立岗、值班及校园内公共秩序维护 | 白班3人夜班3人 白班:07:00--19:00 夜班:19:00--07:00 |
5 | 秩序员(北门) | 2 | 北门立岗、值班及校园内公共秩序维护 | 白班1人夜班1人, 白班:07:00--19:00 夜班:19:00--07:00 |
合计41人。
更正事项2: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中的10、报价要求(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宿州市现行最低标准(1930 元/人﹒月),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社保不得低于每人 936.43 元每月),税金按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计算。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 ,不得以使用 40、50 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现更正为:(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宿州市****
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修改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标室,现顺延至****9:00七标室。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黄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