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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东莞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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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86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68,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标的提供时间要求一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大中型企业可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中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比应满足上述要求,具体有:①如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②如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28%。(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后附件,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开启

时间: ****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开标时现场设置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2号汇成大厦1栋406室,电话:0769-****,联系人:王小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东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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