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开发区2024年主干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第二次)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发布的六安开发区2024年主干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变更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规定: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85%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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