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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一分局成都.东山大道道路综合提升工程部分砂砾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成都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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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PDF 文件为准) 点击登录查看 四川省成都市东山大道(兴隆 239 路-太合路)工程 部分砂砾石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山大道(兴隆 239 路-太合路)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 一批砂砾石,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山大道(兴隆 239 路- 太合路)项目经理部,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 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 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东山大道(兴隆 239 路-太合路)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本项目起于兴隆 239 路,止 于太合路,长约 2663.66 米,红线宽 40 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立交 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河道工程、电力隧道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 输配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附属工程。 1.1.2 交货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镇。 1.2 采购内容:砂砾石(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需求 到货地 执行标准 备注 称 时段 点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液限 塑性 四川省 53 37.5 9.5 4.75 0.6 0.075 2024 成都市 符合国家 压实系 1 砂砾石 (%) 指数 4200 m3 年 9月 天府新 标准 数 1.3 80~ 40~ 25~ 8~ 区太平 100 0~15 <28 <9 镇。 100 100 85 45 合计 4200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 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3.本次砂砾石采购按压实后测量收方的数量进行结算(砂砾石压实系数 1.3)。 (4.报价人在组成含税单价时应充分考虑原材的费用、运输费、税金、利润、装车费、 运输保险等货到施工现场的全部费用。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 要求。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 求,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具有 2021至今类似供货业绩合同不少于 2份。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 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次采购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报价有效期:90 天。 4、验收方式: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 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压实后测量收方数量为准进行(砂砾石压实系数 1.3)数量验收。 5、合同结算 5.1 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 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 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6.1.1 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电建成都金属结构研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537149 地址、电话: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 356 号 ****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成都华府西苑支行 ******** 6.2 买方收到 5.1 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 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结算办理后由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 20 个工作日,买方支付结算货款的 90%,5%三个月内支付,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 期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卖方。 6.3 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十二个月,从到货验收之日起为质保期。质量保证金 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 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 2024 年 8 月 29 日下 午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 (http:****)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 ****)。 8.2 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18:00 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 成报名。 8.3 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4 年 8 月 31 日 10:00 点前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 价文件。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递交报 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 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平台网站合格供应商审核联系人:许静 **** )。 8.4 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 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在线 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 格式。逾期上传 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5 递交文件应包括: 8.5.1 物资报价表; 8.5.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5.3 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5.4 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6 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6.1 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9 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 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 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 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 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 交单位。 9.5 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 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签订时,卖方必须提供签约合同金额 3%的银行履约保 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 保证金可全部使用货款进行置换,采用货款置换的,买方在扣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再依据 合同条款进行货款支付。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 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14、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纪委监察部负责监督,举报电 话:**** 。 15.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山大道(兴隆 239 路太合路)项目经 理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镇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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