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
2、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招标规模:范围包括LED显示屏、拉杆音响、服务台、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摄像机、交换机等制作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4、资金来源:县级奖补资金。
5、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供应商的承诺。
6、供货期: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7、采购预算:141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126900元(在预算价基础上下浮1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9、付款方式:项目制作、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负责调试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1、询价文件由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询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询价时间:2024年9月 4日15:00时。
3、询价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章)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章)
联系人:刘部长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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