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性、合法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我局决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相关要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合理报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1-6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决策事项合法性评估工作(预估约140件)。
项目时间:预计30天,从中选之日起计算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项目需求:
(一)评估机构开展合法性评估时要严格坚持依法、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细致开展审核、分析。
(二)评估内容应包括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具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符合相关决策程序。
(三)评估工作完成后,评估机构应认真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分为总体评价和详细评价两个方面。其中,总体评价应包含行政决策的总体情况、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建议;详细评价应对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逐一进行评价,明确说明决策事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相关问题及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建议。评估机构应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评估机构对评估工作中接触到的相关资料应当严格保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禁对外传播。评估工作涉及涉密资料的部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指导下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开展。
(五)评估机构应配合我局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三、资格要求及提交资料
申请单位应当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
(二)提供经年度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专职律师人数不低于五人;
(三)应具有丰富的政府行政法律实务经验,具有相关业绩(诉讼代理或专项法律服务或常年法律顾问)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申请单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五)申请单位对项目的报价单(含大小写,单位“元”,加盖单位公章);
(六)对项目的初步服务方案。
注:申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四、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海口市****
五、评价方式
(一)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应在公告截止前将材料(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送到点击登录查看或邮寄至海口市****
(二)我局确定受委托单位后,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三)我局将与受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确定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邮箱:****@haik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