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平县****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317亩,在沙河站镇建设高标准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大棚总面积133.20万㎡,其中,建设冬暖式大棚124.80万㎡(780个,含2个育苗大棚,16m*100m),冷棚8.40万m2(70个,12m*100m),配套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电工程、围网、田间道路以及给排水工程等附属设施工程。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东平县****
2.9招标控制价:
2.9.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070.060241万元,详细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200万元;
②工程施工费:24870.060241万元。
2.9.2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济南市****
联系人:武经理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经理; 联系方式:****
4、监督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人秘科;联系方式:****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