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至****届满的,统一延期至****,为有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现变更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