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站内工程设计
包号:001
预算金额(元):491,000.00
最高限价(元):491,000.00
采购需求: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站内工程设计(说明书、详细图纸及实施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楼开标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开启
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楼开标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1**** 0000 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耀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