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十一条规定,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因营业执照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向我局提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编号:****,行政许可有效期为****至****。
经研究,同意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法人名称由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变更为新疆绿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梦园变更为侯立梅,其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规模以及行政许可有效期限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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