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开标时间的修改
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原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补遗书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响应人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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