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宁市****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
二、项目要求:拟选定壹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同时选定第一和第二候选评估机构。
三、委托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委托内容: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视具体情况决定。
五、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条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三级及以上(不含暂定期内的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证明复印件,公司简介等)。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及报名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下午18:00止。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2楼 208室,联系人:吴东机,联系电话:****。
(逾期报名无效)。
附件:报名表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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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