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市政公共设施数字化案件处置和市政道路回填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HY-CG-2024-050)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渭滨区市政公共设施数字化案件处置和市政道路回填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预算,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道路破损修复、市政设施更换、绿化设施维修、垃圾清运、市政道路回填等内容,
具体内
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所列清单。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渭滨区市政公共设施数字化案件处置和市政道路回填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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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渭滨区市政公共设施数字化案件处置和市政道路回填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但
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3年年度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
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网站查
询截图,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
7、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至****,每日上午0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金台区三迪世纪新城北门西110米)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
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金台区三迪世纪新城北门西11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金台区三迪世纪新城北门西110米
七、 其他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渭滨区住建局。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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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宝鸡市****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