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公开选择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履行资源规划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公众健康,经报请宁明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崇左市****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