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选取 2024 年度设计造价、预算审核、监理公司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盘锦某部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 09: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 | ||
开标时间 | **** 14:30 | ||
开标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志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盘锦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锦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盘锦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志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选取 2024 年度设计造价、预算审核、监理公司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二次招标共两个包,各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各标包不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约定到期后,且工程项目未执行完毕,如果甲方对合同履行期间的设计造价相关文件有修改意见,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且不另行计算费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五)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六)本项目除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其他各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相关采购内容。(八)最近3年(截至开标)至少1个类似业绩。(九)投标人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十)投标人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十一)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十二)本项目各标包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且拟投入的人员中需具备1名及以上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包二: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二次招标共两个包,各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各标包不兼投不兼中;
2、各标包报价依据及最高限价:(1)包1:设计服务费执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上限80%);(2)包2:造价服务费执行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3】005号)收费标准(上限80%);
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5.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纪检监督联系方式: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某部
地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郑志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