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资产含增值税价。 二、本次处置资产由转让方子公司新疆交投天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全权委托母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办理,已出具委托书。 三、本次处置资产部分车辆为调拨所得,权利人名称未变更至转让方名下或其子公司名下。 四、本次处置资产共合计:66项,报废车辆38辆,废旧设备28项,其中新疆交投天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2辆,点击登录查看15辆,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1辆,具体为公路养护专用车辆和工程机械,均处于待报废状态,8辆属于内部车辆无牌照,分别出具了《资产权属声明》与购置发票,声明资产权属归其所有,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已无法使用,本次均按报废处置。 五、废旧设备共计28台,主要为挖掘装载机、轮式挖掘机路面铣刨机、沥青拌合机、灌缝机、护栏板矫直机、切割机、平板夯、划线机、移动标志车、升降平台、全方位反光灯等机械设备,生产年限多在2013年之前,目前均处于待报废状态。 六、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期限内完成该标的车辆报废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相关报废销户资料提交至转让方。 七、受让方须对报废标的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拆解、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解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