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
询比价方式采购
点击登录查看昂仁县桑桑镇供水工程所需的普通硅酸盐
水泥,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
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
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取水口、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管道工程、水厂工程、
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线路工程、配水主管 6498,32m、配水支管 7310m、
配水主管分水口入村管道 1160m、6村入户入厨管道 9920m、管道跨路工程及
配套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配套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2、采购范围:用于昂仁县桑桑镇供水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的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 水泥,散装 吨 7000
注: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公开询比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
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其他原因,致使
标的物实际供货数量与公开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
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至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需求计
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桑桑镇供水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标的物:普通硅酸盐 P.O42.5水泥。
2)标的物必须满足《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3)标的物到货后,采购人根据销售方提供的原厂合格证、产品质检报告、
磅单及其他资料,按批号及规格分批验收、检查每批标的物的外观和质量,要求
标的物不得受潮、结块。
7、验收方式及要求
1)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人的标牌、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
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不给予验收。
2)标的物到货后需在招标人现场过磅,合理磅差率为 3‰,在合理磅差范
围内以中标人出厂磅单为准,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实际现场过磅量为准。
3)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
验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将结果上报至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由此所
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
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将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8、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合同单价为综
合性单价=信息价+运费+固定费用。信息价为:以西藏自治区境内水泥生产厂家,
2024年 8月 30日对应同等型号水泥的日喀则市控制价格。运费为:运输费和过
路费。固定费用为:除去信息价及运费外的所有费用,包括装车费、保险费、风
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
场前的所有费用。卸车由采购人负责。
2)供应期间,信息价为计划当日销售方所供水泥生产厂家,对应规格型号
的日喀则市控制价格。
3)供应期间,运费不变。
4)供应期间,固定费用不变。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
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条件改变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
与此次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
赔依据。
2)采购人提前 3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 3天内
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
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银行电汇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
4)付款方式:每月 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
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
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1个月内
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的 95%,剩余 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履约结
束后 3个月内退还。如销售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或合
同相关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除
对应金额。若因采购人资金问题,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销售方应给予采购人 7
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期限,宽限期内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提出停止供
货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
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
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
产厂家须满足第 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自 2022 年至今须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
不少于 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
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12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s:****,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
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方可下载
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
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获取免费。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
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
通知所有已经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
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
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
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
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昂仁县桑桑镇供水工程施工现场
邮编:8596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电话:****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
2024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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