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鸡泽县****
现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7日(****-****),以上地块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到点击登录查看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将依法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鸡国用(2011)第003号和《房屋所有权证》(鸡房权证鸡泽字第01546号)。
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
特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