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贺州市****已由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贺州市****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名称:贺州市**** 项目招标编号:E******** 建设地点:位于贺州市****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3.181公里,涉及路基、路面、挡墙、涵洞等。具体详见经本项目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600万元。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为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等条件要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财务要求:近 3 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 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 时至****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21.7.240.130:9080/HZBidOpeningNew)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21.7.240.130:9080/HZBidOpeningNew),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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