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期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孕产期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孕产期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孕产期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采购需求:孕产期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至 2024 年 09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抚顺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抚顺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仲晓萍)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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