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GZ41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41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
2.2工程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847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46000平方米,地下1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桩基,土建,安装,室外配套,绿化等
2.2招标范围:GZ41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检测,包括工程材料检测和工程桩基检测(含试桩)
2.3检测周期:同施工工期
2.5 最高限价:《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35%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类)]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包含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水平试验、低应变法检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招标代理处获取。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扬州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地址:八里镇金山路123号 地址:广陵区****
联系人:丁工 联系人:卞工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