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师自然资规告字〔2024〕27号
经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挂牌 竟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GB00003 | 第七师137团煤矿矿区以东、职工宿舍楼以北 | 5183.67 | 工业用地 | ≤0.8 | ≥40 | ≤20 | 3年 | 10 | 10 | 1 |
****L039 | 第七师124团17连党群活动以北、连队道路以西 | 319 | 商业用地 | 0.8-1.0 | ≤45 | ≥35 | 40年 | 4 | 4 | 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和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9: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9: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挂牌时间为:****12:00时至****12: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12:00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我局账户只收竞买保证金,宗地尾款待宗地成交后交税务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曾鹏、汪奎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杨河市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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