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沈阳分公司管辖区****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沈阳分公司管辖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沈阳分公司管辖区域收费站、综合管理站、养护工区等全部房产的房屋建筑测绘、办理相关过程文件材料等全部工作,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1标段为沈阳分公司管辖区域(新民);
第2标段为沈阳分公司管辖区域(康平);
第3标段为沈阳分公司管辖区域(法库、沈北新区);
第4标段为沈阳分公司管辖区域(辽中)。
2.4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本项目各标段服务周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4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5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9 月 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