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边城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程—边城记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洪安边城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程-边城记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一期)装修改造总面积约2391.67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3#楼基础装修工程、雕塑艺术工程、声光设备工程及安装工程(包含电气、消防、空调、智能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480万。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142.6万元。
2.4 招标范围:秀山县洪安边城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程-边城记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一期)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装修工程、雕塑艺术工程、声光设备工程及安装工程(包含电气、消防、空调、智能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资料确定的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 (https:****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 (https://www.cqggzy.com/xiushan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 (https:****。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