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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甘肃兰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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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内,纬十四路以南,规划二路以北,经九路以西, 经七路以东。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217 亩,新增建筑面积 57239 平方米,主要建设库房 (丙二类)、生产车间(丙二类)、地基处理及三通一平、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电气工程、 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采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挡土墙及绿化工程等)、信息化系统以及 室外停车等基础配套设施;防火涂料;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等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 2.3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6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09 月 30 日 计划总工期:35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 1.4 亿元。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库房(丙二类)、生产车间(丙二类)、地基处 理及三通一平、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采暖工程、室外道路 工程、挡土墙及绿化工程等)、信息化系统以及室外停车等基础配套设施;防火涂料;屋顶 太阳能光伏系统等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 监理服务。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有总监 理工程师任命书。 4.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1-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 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至 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 标的承诺)。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9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免费下载。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 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 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 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 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线上递 交,在线开标的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场)。 (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 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2)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 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 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要 求如下: 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 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 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 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 格审查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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