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实体。
2. 报价人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3. 本次询价不接受报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4. 报价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报价人需按包件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5. 报价人或法人代表不得涉诉及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欠缴发起人租金的行为;无违反犯罪记录;因竞价人原因与项目发起人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
6.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6.4 资质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资质文件由同一竞价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6.5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授权代表、项目操作人员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
7. 竞价保证金:底价的25%。
8. 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10%。
9. 报价人若确实需要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再由乙方与第三方签订书面转租、分租合同,并同时将签订后的转租、分租合同向甲方报备。
10. 从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每年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11. 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供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审批。由乙方自行申办相关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安全管理办法,不得从事有环境污染、水土破坏的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地块开展掠夺性生产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
12. 竞价人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有碍社会公共秩序、低级趣味、影响社会公德风气的经营活动,不得开展影响环境、有碍市容市貌、掠夺资源、影响周边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反驻地政府产业管制的经营活动,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填倒场地外土方或建筑垃圾、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出租方土地及其它资源,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3. 投标人须提供租赁期内的生产经营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额度,经营计划,改造方案等。
14. 设2个月准备期。
15.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地踏勘,并与基地人员签署现地踏勘确认书。
16. 缴纳租金为季度缴纳。
17. 项目一(****)、项目二(****)可合并整体租赁并优先整租,分层挂网期间,如有意向客户整租,可通过官方渠道与我司相关负责人联系,了解更多政策。
(二)招租文件的获取
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注册:请登录电子商务租赁平台(网址: https:****)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招租文件。注册流程、上传资质文件、缴纳竞价保证金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189-8880)。
(三)报名程序
网络注册流程: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址(https:****。
(四)报名审核
1.本项目全流程使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完成注册并在竞价开始前参加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价。
2.各潜在竞价人需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子商务租赁网络竞价平台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或WORD格式上传,待项目发起人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发起人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
(五)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必须于指定时间内将竞价保证金划(存)入平台指定账号,竞价保证金金额按照公开招租项目内容执行,以到账为准)。
(六)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北京产权交易所( http:****)、南方产权联合交易中心(https:****)上发布。。
(七)其他:
1.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对电子商务平台操作和使用有疑问的,请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189-88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八)资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竞价人资产包开始竞价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九)重要提示
1.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设置了最低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招租失败处理。
3.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仅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权利,不得抵押、转让、转借、入股联营等。若承租人侵害JD及招租人上述权利,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已付租金,不进行任何赔偿补偿,承租人无条件交回租赁地块,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负,并有权就承租人因此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十)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人或代理方。
招租人:点击登录查看
广州项目:卢中元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深圳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深圳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
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广州办事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项目联系人:陈博轩
电话:****
电子邮件:****@aitedsz.cn
项目负责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网址:http:****/
(十一)业务监督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人:赖先生
电话:****
监督邮箱:****@163.com
投诉部门: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经理
联系电话:****
投诉邮箱:****@crta.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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